3月8日上午10时,泰康人寿毕节中支仅用40分钟快速为确诊“颅内出血(非创伤性)”客户周先生支付5万元重疾保险金。
2009年1月17日,周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重大疾病保障5万元。
2023年12月17日,周先生因突发意识不清、不能言语1+小时被家人送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原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外科,完善相关检查后以“脑卒中”转入神经外科,最终诊断为“颅内出血(非创伤性)”,当天晚上22:40分就行“脑内血肿清除术”。
由于周先生妻子一直忙于照顾丈夫,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直到 2024年3月7日,周先生病情稍微缓解后其妻子才拨打泰康95522电话进行报案,工作人员接报案后及时与报案人联系并协助其收集齐全与索赔相关的诊断及手术资料。经公司审核,本次“颅内出血(非创伤性)”出险符合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保险责任,泰康人寿毕节中支向周先生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万元,本次理赔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40分钟。
理赔结案后理赔人员电话与周先生妻子核实到账情况,周先生妻子激动地说:“已经到账了,丈夫保险意识很好,刚开始丈夫给他自己和家人投保时,大家还(包括她自己)都在反对,没想到真出险后保险公司理赔这么及时,她觉得还是丈夫有远见!其次,也特别感谢泰康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毕节中心支公司运营部供稿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