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相关要求,全省统一规范金融行业“调解委员会”的名称,现将“毕节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名为“毕节市保险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未来我会对外需要开具的调解书、文档等都以最新的名称为准,此前名称将不再使用。自2025年5月22日起,正式启用“毕节市保险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公章,废止原“毕节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
特此公告。
毕节市保险行业协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