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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特刊 | 退保维权要三思,更应谨防退保黑中介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3-14 17:13:35

 

消费者权益日

“3.15”到了!“消费者保护”“维权”等再次成为网络热频词。同时,也有不法分子乘机浑水摸鱼,以帮助消费者维权之名实施诈骗。笔者提醒保险消费者,要谨防退保黑中介,避免坠入其设计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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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维权要三思,更应谨防退保黑中介

特邀撰稿人:李文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帮消费者维权,代理全额退保”广告,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向消费者高额手续费。一些保险消费者由于各种原因想办理退保,又不愿承担因此遭受的损失,轻信“不成功全额退费”的承诺而坠入陷阱之中,等到不能全额退保而要求退费时遭到拒绝,或者再也联系不上。

代理全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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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黑中介常用伎俩

尽管这些不法分子往往说所有险种都可以办理全额退保,但是实际上主要集中于需要交纳较高数额保费的长期寿险和健康险,近年来也开始向贷款保证保险蔓延。他们所谓的“全额退保”无非是代消费者或者教唆消费者采用固定的“话术”,编造“书面材料”向保险监管部门反复投诉,要挟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如此操作的成功率可想而知!

 

有偿代理全额退保实属非法

首先,合理合法的全额退保情形非常有限,不分情形承诺全额退保涉嫌欺诈。

 合理合法的全额退保情形通常有

1、保单在犹豫期内,合同条款约定犹豫期内可以全额退保,这适用于一些长期寿险和健康险;

2、保险合同约定合同成立(生效)几年之后可免费退保,这适用于部分投资型保险产品;

3、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但是这必须满足法定条件。这也是那些退保黑中介帮助客户退保的最常用的招数,找各种理由否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并反复向监管部门投诉以要挟保险公司。但是,事实上他们的理由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成立。

就贷款保证保险而言,这些退保代理无非是以“捆绑销售”“强制保险”为由宣称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要求全额退息退保。实际上,贷款保证保险是为那些资信水平较低的借款人实现增信,帮助他们成功申请贷款。或者说,贷款保证保险只是那些资信水平较低的借款人成功申请贷款的条件,并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凭借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无差别地强制所有借款人按统一费率办理。因此,既不是“捆绑销售”,也不是“强制保险”,合同成立后的法律效力毋庸置疑。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因此,贷款保证保险投保人以此为理由要求全额退息退保几无可能。

就长期寿险和健康险而言,他们一般以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或者保险代理人存在销售误导等违规行为由要求撤销保险合同全额退保。但是,事实上多年来监管部门通过修订完善已有保险法规和制定发布专门的监管规则,实现了对保险销售误导现象的有效治理,真正的销售误导已经不多见,相关投诉也大幅下降。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是,多数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二、三年内保单现金价值是低于投保人所交保费的。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合法有效且过了犹豫期的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在短期内办理退保是要蒙受一定损失的。显然,不分情形承诺代理全额退保是不可信的。

其次,有偿代理退保涉嫌非法经营和多项犯罪。虽然当前我国尚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单位和个人经营代理退保业务,但是实际上国家对涉及金融、保险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经营代理退保业务是无法办理许可证的,事实上都是无照经营或者超业务范围经营,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这些经营主体也是妥妥的“黑中介”。而且,这些黑中介采用诬告、伪造证据等手段反复投诉,并要挟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将涉嫌伪造证据罪;如果已经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还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还有骗取消费者高额退保手续费的行为又涉嫌诈骗罪;……

 

消费者委托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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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额退保风险大

消费者委托退保代理黑中介办理全额退保事宜有诸多风险,主要有:

01

有遭受诈骗退保手续的风险

如果属于合理合法的全额退保,消费者自己也可以依法办理,一般不必委托他人办理。如前所述,真正能够合理合法全额退保的情形非常少。对于这些黑中介而言,如果真如其承诺那样不成功全额退费,他们的经营恐怕难以维系。因此,消费者轻信“全额退保”广告,遭遇诈骗退保手续费的风险非常高。

02

有卷入刑事犯罪的风险

如前所述,这些退保黑中介操作手法涉嫌伪造证据等刑事犯罪。如果在此过程中,消费者按照其要求对其提供了协助,那么就有可能坠入共同犯罪的深渊。

 

03

有个人信息泄漏和被恶意使用的风险

这些退保黑中介在代理退保业务时通常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消费者的这些个人信息有被泄漏和恶意使用的风险,有可能被出售给其他犯罪分子,也有可能被黑中介恶意用于申领信用卡、注册企业等。

 

04

有失去正常保险保障的风险

在这些黑中介的诱导、怂恿和欺骗之下,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最后只是通过他们办理了普通退保手续。除了额外支付高额代理手续费外,还会蒙受退保手续费的损失,更会丧失本该享有的保险保障。而且,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05

有个人信用受损的风险

近年来银保监会联合其他多部门加强了恶意投诉的整治,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恶意投诉可能被加入征信黑名单,之后无法正常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

 

这些退保代理黑中介根本不能帮消费者维权,只会使消费者的权益受损。消费者办理退保一定要慎重,更不要相信那些退保代理黑中介。同时,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退保代理黑中介的打击,并加强对消费者风险教育;保险公司要加强销售合规管理,避免出现销售误导等违规行为,坚决向恶意投诉说不。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不给退保代理黑中介以生存空间,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