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保险代理人业内流动“四联单”使用流程
一、毕节市保险代理人业内流动四联单统一由毕节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印制。
二、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协会人寿险工作部领取“业内流动四联单”,并如实按四联单项目要求填报。在5个工作日内凭“四联单”和本人书面离司申请到原所在公司办理离司手续,超过规定时限未将四联单送达公司者,该四联单无效,须重新申请。
三、各会员公司必须指定专门部门及个人受理四联单,并制成公告张贴在公司职场醒目位置,以确保营销人员顺利办理四联单相关手续。
四、申请人所在公司在收到代理人填报的四联单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署公司受理意见并保留“转出公司联”,将其余三联交还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尽快办完代理人离司的所有手续,最长不得超过公约规定的2个月时限,因其它原因不能在2个月内办完离司手续的,在营销员签定“书面承诺书”交存所在公司并承诺自行承担今后发生的一切责任后,营销员所在公司才能在其“四联单”上签署离司意见。申请离司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公司办理离司相关手续,因申请人原因导致离司手续无法办理完毕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申请人所在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代理人离司的手续后,须在四联单上“在司期间有无不良行为”和“本人所在单位意见”两栏签署意见和加盖公司业内流动专用章,将第二联留存公司,余下的四联单返还申请人。
六、申请人在取得公司签署意见和加盖业内流动专用章的四联单后,10日内必须持一、三、四联到毕节市保险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并加盖业内流动专用章,同时将第三联留存协会。
七、申请人持协会签署意见和盖章的四联单进入新的保险公司,接收公司在“接收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业内流动专用章后,将四联单第一联交申请人留存,该公司留存第四联。至此,四联单流程全部完毕。
八、各公司对留存的四联单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以备《公约》自律检查组随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