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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人员“四不准”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6-01 10:55:51

 

保险销售人员“四不准”
 
 
一、不准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二、不准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三、不准向保险消费者承诺保险合同以外的任何利益。
四、不准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