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时,泰康人寿毕节中支再次收到了李女士提供来的2024年6-7月共计4次就诊的理赔申请资料,经公司理赔岗初审,资料完整后及时受理入系统,15日就分别结案并支付了李女士287.96元、2270.39元、439.68元、14582.54元共4笔赔款,当日共计赔款17580.57元。
李女士是个保险意识非常好的人,很早以前就给自己及家人在泰康人寿配置了重疾险+医疗险。其中:2015年8月25日以自己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了《泰康全能保2015保障计划》保险,含重疾保额10万。2018年8月18日投保了《泰康健康尊享B款医疗保险》,保额50万元,2021年8月18日续投保《泰康健康尊享2021医疗保险》,保额300万元。
2023年4月4日李女士确诊“胆总管下段中-低分化腺癌”符合重大疾病标准,泰康人寿于2023年6月12日首次赔付了100000元重疾保险金及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20000元+17728.14元医疗保险金后,截止2024年10月14日,泰康人寿已经陆续共计服务受理了李女士12次就诊理赔报销申请,累计支付了174262.29元理赔款。
李女士2023年4月至2024年10月,总就医12次,产生医疗总费用179367.16元,经医保报销105105.9元后,剩余74261.26元全部由泰康人寿进行理赔报销完毕。李女士用医疗险成功解决了所有治疗费的问题,重疾险理赔的10万元可以用于康复疗养和其他费用支出,原有的生活质量未因患病受到影响。
保险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保障措施,为我们在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时提供了经济上的安全保障。保险的好处不仅仅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提供资金支持,而且还能够降低风险,确保我们的生活质量不会因此被改变。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学会未雨绸缪!!
泰康人寿毕节中心支公司运营部供稿2024-10-18